11月1日起全市实行中药费用全额报销制度

发布时间: 2019-11-20 19:38   来源: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网》老年健康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老年健康,传播敬老爱老文化,倡导敬老新时代!
http://www.mdm.org.cn/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分会网欢迎您! 

本报讯 记者从市医改办了解到,从11月1日起,全市实行中药费用全额报销制度。此举切切实实让群众进一步分享到了医改红利。

市医改办《关于中药费用实行全额报销的通知》指出:为深化医疗卫生改革,扶持并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市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的政策,鼓励引导参保人员更好享用中医药服务。从1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对象(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目录内的中药费用(中成药除外)实行全额报销(城镇职工住院中药费用全额报销,门诊中药费用按30%报销)。各医保定点机构要严格执行中药报销的有关政策,不得弄虚作假。各医保定点机构要做好中药全额报销的宣传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

通知还指出,退休中医师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在药店为群众提供中医药医疗服务。(本报记者)

严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分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分会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分会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3455677927@qq.com)删除! |志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中国老年协会官网|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电子版官网|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电子版阅读|国家级媒体|卫生健康委大全|卫健委网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专栏|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新媒体部|投诉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权威吗|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影响力大吗|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地址|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新版上线|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新浪博客|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新闻发布|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会长|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官网|中国基层健康网记者|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秘书长|中国基层健康网|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官网发稿|中国基层卫生网|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