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健康网官网(mdm.org.cn)基层头条报道
中介机构在防范突击入股中的利益输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需要全面核查是否存在离职人员入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不当入股情形。属于不当入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此外,中介机构还需要及时核查并报告发现的不当入股情况或重大媒体质疑。
对涉及离职人员入股的发行上市(挂牌)审核过程进行复核,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规。这种复核制度可以有效地发现和纠正潜在的利益输送行为。
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属于不当入股。
将需要锁定36个月的“突击入股”时间段由申报前6个月增加到申报前12个月。这种做法可以显著提高突击入股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从而打击其突击入股的积极性。
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上述两类股东基本情况、入股背景、资金来源等信息,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股东适格性要求、股权代持等情形。这种穿透式监管可以有效地防范利益输送现象的发生。
《指引》在第二条要求发行人对违法违规入股的三种情形出具承诺,让发行人先行自我约束,足见监管部门对股权清晰、合法合规投资入股的重视程度之高,将发行人、中介机构、有关部门全盘考虑。这种多部门联合监管在必要时将成为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程序受限时的有益补充。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突击入股中的利益输送,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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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健康天使 于 2024-04-25 20:57:24发表在中国基层健康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亦不作为健康指南或者学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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